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有关证明(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面试职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字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缘由,与公开招聘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代码、名字不同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面试职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字与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名字存在差异(比如:翻译名字不同、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状况将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不是符合专业考试报名资格。除上述状况外,面试职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字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字一致。(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本人最近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7)考试报名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打造人事关系的职员,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加盖公章)。(8)《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9)职位需要有工作历程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个人交费明细单;职位需要有有关工作历程的,除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个人交费明细单,还需上传工作历程证明(需标明工作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历程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0)职位需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3个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11)相应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4.资格审察及查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察在编在岗职员不少于2人,依据招聘条件及职位需要,对报名职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准时公布。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23日17:00前准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察结果。资格审察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察未通过的请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准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察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资格,不可以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7月23日17:00按时关闭报名注册通道,并于2025年7月28日17:00关闭材料提交通道。考试报名职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按职位的招聘数与面试该职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人数的比率原则上高于1:3方可进行笔试,职位未达到开考比率的,将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教育厅、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率,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有关考生第三报名。资格审察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5.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职员通过资格审察的,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日期:(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1.笔试严格根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根据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面试职员的常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常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高于60%。笔试时间与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的科目、招聘职位需要合理划定,一般高于试题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题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赞同后方可划定。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1:3比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率的,按实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职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职员名单。因面试职员自愿舍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缘由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教育厅、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微信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职位需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3个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及相应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光复印件),如因校方缘由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的考试报名职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考试报名具备3年(含3年)以上与专业有关的工作经验职位的职员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与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软件教职工准入查看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3.面试严格根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拓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不同职位邀请5或7名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教育厅和海南工业学校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低于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职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职位适应性等。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整个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职员名单并上网公示。4.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综合成绩在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四)体检和考察1.依据职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职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率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面试职员。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职员由海南工业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成本由海南工业学校承担。体检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体检结果应准时告知体检环节的面试职员。面试职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工业学校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职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3.考察:由海南工业学校抽调有有关经验的职员组成人高考察小组到面试职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状况进行调查知道,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人高考察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舍弃的,不予聘用。自愿舍弃的,须提交自愿舍弃书面说明,明确面试职位、舍弃缘由等,本人签名。空缺的职位名额,可在面试相同职位的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教育厅、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五)拟聘职员的确定和公示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教育厅、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倾听群众建议,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工业学校进行调查处置,调查处置结果准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赞同后报送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下列情形致使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职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教育厅、海南工业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1.考察不符合需要的;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舍弃聘用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六)核准公示期满,对没异议或者经调查没有问题的,应准时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职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筹备案。经核筹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职员,由海南工业学校发出《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聘用公告书》,并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七)办理聘用及有关待遇。1.招聘单位应准时公告拟聘职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职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高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般低于3个月;状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被聘职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职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3.受聘职员可凭《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5、纪律与监督(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规范。招聘员工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二)严格实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三)公开招聘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同意监督。1.海南工业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383511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海南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联系方法咨询电话:1.0898-6383511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符广闻2.0898-6383825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李文亮3.在线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附件:
1.海南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职位表2.海南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3.考生诚信承诺书4.赞同考试报名证明5.工作历程证明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本)7.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8.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海南工业学校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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